创业黑马: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09-01 17:02:29
发布机构:创业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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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7-010
创业黑马(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创业黑马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创业黑马” )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股票 1,7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0.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50,000.00 元, 扣除各项新股发行和承销费用合计 31,018,4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51,731,6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 ) 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5378 号”《验资报告》 验
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1 黑马众创空间项目 17,542.04 12,005.11 黑马创投
2
线上业务系统和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 4,629.20 3,168.05 创业黑马
合 计 22,171.24 15,173.1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根据天职国际
出具的《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7]16189 号),截至2017 年 07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556.0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09 月 0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创业黑马(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
[2017]16189 号)”, 截至 2017 年 07 月 31 日止,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556.06 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4,556.0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1 黑马众创空间项目 12,005.11 2,678.54
创业黑马及其全资
子公司
2
线上业务系统和管
理信息系统项目 3,168.05 1,877.52 创业黑马
合 计 15,173.16 4,556.06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1 黑马众创空间项目 12,005.11 2,678.54
创业黑马及其全资
子公司
2
线上业务系统和管
理信息系统项目 3,168.05 1,877.52 创业黑马
合 计 15,173.16 4,556.06
筹资金,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556.06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如下:
1、 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已就创业黑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事项已经创业黑马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 创业黑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 创业黑马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4、 创业黑马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创业黑马使用募集资金 4,556.0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09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