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908 证券简称:
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7-042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2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股)273,477,1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154,999,997.16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5,859,999.97元后,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收金
额为人民币2,129,139,997.19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及其他发行费
用人民币2,096,998.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042,998.53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24日全部到账,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1120013 号”《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各募集资金账户的账号为: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银行账号
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 102760
00000818438
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 410100195584968
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32200188000287210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部分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资金人民币5.12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细公告已于2016年7月23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6-04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人民币3.12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细公告已于2017年4月2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7-010。)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