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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7-09-04 17:12:39 发布机构:建科院 我要纠错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1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下午15:00 至2017年9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2017年9月14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5层远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15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4)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5)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 (6)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7)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新增); (8)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9)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10)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叶青女士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13)陈泽广先生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14)莫福光先生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15)刘丽女士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上述第(1)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8月 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 3.00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4.00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 5.00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 √ 6.00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 7.00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新增) √ 8.00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9.00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 10.00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00 叶青女士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13.00 陈泽广先生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14.00 莫福光先生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15.00 刘丽女士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5层股东接待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7年9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毛洪伟 联系电话:0755-23950525 联系传真:0755-2393180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 邮政编码:518049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附件3)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 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 案 2.00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 3.00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4.00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 5.00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 √ 6.00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 7.00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 理办法》(新增) 8.00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9.00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 10.00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 案 12.00 叶青女士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13.00 陈泽广先生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14.00 莫福光先生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15.00 刘丽女士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9月18日17:00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到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75。 2、投票简称:建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 3.00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4.00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 5.00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 √ 6.00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 7.00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新增) √ 8.00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9.00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 10.00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00 叶青女士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13.00 陈泽广先生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14.00 莫福光先生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15.00 刘丽女士2017年薪酬与考核方案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 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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