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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信息: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08 17:13:19 发布机构:浪潮信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7-073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5:00至2017年9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S01号楼307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磊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532,337,8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290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 份532,316,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28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 代表股份21,2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7%。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2,335,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966,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2%;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2,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1%。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2,335,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966,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2%;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2,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1%。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2,284,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3,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915,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07%;反对53,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2,285,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2%;反对51,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916,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49%;反对51,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海青、陈朋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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