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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28:弘业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7-09-11 16:49:28 发布机构:弘业股份 我要纠错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LLY CORPORATION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有关事项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17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廷昌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幕 二、主持人宣布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 1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4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与提问 六、议案表决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董事在会议记录及决议上签字 十、宣布会议结束 目录 1、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4 2、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6 3、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7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 议案1: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企业资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进行了清产核资审计。 公司拟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核销,本次拟核销资产账 面原值共计15,575,267.13元,账面净值0元。 清查的资产损失共437笔,其中坏账损失80笔,账面原值8,207,416.11元,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207,416.11元,账面净值0元;固定资产报废357笔,账面 原值 7,367,851.02元,已计提折旧 7,165,571.02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280.00元,账面净值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坏账损失 坏账损失共 80 笔,其中:债务人被吊销、注销造成的损失 8 笔,账面原值 988,344.98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88,344.98元,账面净值0元;司法判决胜 诉强制执行未执行到资产造成的损失2笔,账面原值2,661,353.45元,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2,661,353.45元,账面净值0元;出口贸易应收外汇账款信保赔付后余额 无法收回造成的损失 70 笔,账面原值 4,557,717.68 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557,717.68元,账面净值0元。 2、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共357笔,主要为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全部为超过固定 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正常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7,367,851.02 元,已计提折旧 7,165,571.02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280.00元,账面净值0元。 本次拟核销的资产均为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的不良资产,账面净值为 0,不 会给公司今后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议案2: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期已满。根据招标结果,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审计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并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议案3: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额资产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肥公司”)在2017年度择机出售所持华昌化工的股票不超过200万股。 截至日前,化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陆续减持华昌化工共计148.16万股。 因化肥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 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拟在 前述148.16万股的基础上继续减持不超过213万股华昌化工股票。 因化肥公司持有华昌化工成本较低,继续减持可能使得其减持的累计收益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 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华昌化工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63490万人民币 住所: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 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16年 2017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615,910.67 597,117.48 负债总额 336,693.8 332,280.1 资产净额 276,010.22 261,410.2 2016年度 2017年1-6月 营业收入 401,939.63 266,723.44 净利润 3,060.3 3,028.73 化肥公司所持华昌化工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华昌化工股票,可以为化肥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可以有效增厚公司业绩。 因化肥公司持有华昌化工成本较低,继续减持可能使得其减持的累计收益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50%,具体金额需根据出售的数量和价格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议案4: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拟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为: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 许可经营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 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 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炭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具体项目按许可证所 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具体 列经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项目按许可证所列经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 的批发与零售;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不含植入类产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与零售;Ⅱ类、Ⅲ类医疗器 品、体外诊断试剂及塑形角膜接触镜);实业投资, 械(不含植入类产品、体外诊断试剂及塑形角膜接触 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镜)*。 房产租赁、商品的网上销售,网上购物平台的建设、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自营和代 化妆品销售;初级农产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产租赁、商品的 冻食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网上销售,网上购物平台的建设、化妆品销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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