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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威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  

2017-09-11 20:00:27 发布机构:顺威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概述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顺威股份”;证券代码“002676”)已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以及于2017年7月7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2017年7月13日,公司论证确认本次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4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2017年7月2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2017年7月28日披露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年8月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2017年8月1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2017年8月1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以及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以及于2017 年9月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标的方为意大利和澳大利亚公司,不涉及敏感国家、敏感行业,意大利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主要领域为:新风系统,风机,医疗、工业通风,建筑排气系统、排烟系统;澳大利亚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主要领域为:汽车外装零配件,建筑类产品。 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本公司拟现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谈判、论证和完善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尽管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积极推进该事项,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跨境收购,交易架构设计、完善和实施所需时间较长,且交易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量较大,具体重组方案尚无法确定;因此,公司暂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三、停牌期间工作进展及继续停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下列重组各项工作:(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 织并推进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2)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方案的论证与完善;(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4)按照有关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5)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审批和备案程序,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中,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交易对手和交易标的公司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相关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仍需进一步讨论、论证和完善,对标的公司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仍在有序开展和推进中,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3个月内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将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继续停牌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在停牌期间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尽管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积极推进该事项,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跨境收购,交易架构设计、完善和实施所需时间较长,且交易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量较大,具体重组方案尚无法确定;因此,公司暂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本次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告前需取得国内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审批文件,上述备案文件为顺威股份复牌的前置条件,上市公司、有关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也尚需进一步商讨交易预案以及标的公司资产的相关具体事项,但鉴于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在重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及监管部门正积极沟通,加快办理相关事宜,努力推动项目进度。因此,上市公司继续停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五、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将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议案,若继续停牌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若继续停牌的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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