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78 证券简称:
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7―06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
财务资助。期限为2年,经双方协商可续期。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开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该事项的洽谈、协议签署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主体类型:有限合伙
3、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大厦
4708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梁斐)
5、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5日
6、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项目投资(以上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均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朴素至纯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0.50%的股份,本次财务资助
构成关联交易。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
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同时,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通知》,公司已履行相关内部程序,上述财务资助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未发生同类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财
务资助,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借款额度内进行分期申请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借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上述借款期限为2年,经双方协商可续期。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朴素至纯认可的用途。本次财务资助控股股东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过此次财务资助,满足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该笔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