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文化:关于实际控制人再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7-09-17 17:58:48
发布机构:浙江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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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17-167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再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
2017年9月15日,朱志刚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3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前次增持计划完成并再次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朱志刚先生决定:自2017年5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3,000,000股。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实际控制人朱志刚先生。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维持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三、增持计划及方式
自2017年5月26日起六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
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相应截止时间顺延),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最低增持数量不少于3,000,000股。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17年 6月 2 日,朱志刚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均价为10.94元/股,金额约3,282,000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网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再次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
2017年6月12日,朱志刚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均价为10.956元/股,金额约2,191,200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网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再次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
2017年9月15日,朱志刚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3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增持均价为12.61元/股,金额约16,758,690
元。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 占股份总数
(元/股) (股) 比例(%)
2017年6月 10.94 300,000 0.02
2日
朱志刚 二级市场增持 2017年6月 10.956 200,000 0.01
12日
2017年9月 12.61 1,329,000 0.08
15日
合计 - - - 1,829,000 0.1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朱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040,509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2.27%,通过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6,092,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0,633,01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6%。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朱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869,509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2.39%。
截至2017年9月15日,朱志刚先生再次增持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2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增持金额累计
约22,231,890元。
五、增持计划的后续安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朱志刚先生将自2017年5月26日起六个月内继续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视市场情况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