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创业板 > 正文

艾比森: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17-09-21 17:55:42 发布机构:艾比森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17-07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除5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49.80万份和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3.75万股外,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鉴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首次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49.80万份和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3.75万股。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348名调整为296名。授予权益数量总计由1094.80万份调整为988.25万份,首次授予数量由894.80万份调整为791.25万份,预留数量由200万份调整为19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515.90万份变更为466.10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378.90万股变更为325.15万股。其中,预留股票期权由100万份变更为98.50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由100万股变更为98.50万股。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17年9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96名激励对象466.1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289名激励对象325.15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21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