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301 证券简称:
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9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
股票自2017年3月13日开市起
停牌;2017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经确认本次筹划事宜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在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
具体方案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8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及文件。
2017年9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具体方案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9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中国
证监会《
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件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暂不
复牌。待完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重组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召开媒体说明会等相关程序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江苏省国资委批准本次重组并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予以核准、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做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或不予禁止决定、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资产重组,能否通过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
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