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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2017-09-24 17:50:25 发布机构:东方雨虹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7-09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东方雨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雨虹转债” 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9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7年9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1、本次共发行人民币18.40亿元雨虹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8,400,000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配售比例约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9%。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东方雨虹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0865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271”,配售简称为“雨虹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81,851,515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为18,399,831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9%。 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4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5.52亿元。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 “072271”,申购简称为“雨虹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万张(1,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2日(T-1日),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9月25日(T日)。 8、本次发行的雨虹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雨虹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证券代码为“128016”,债券简称“雨虹转债”。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0865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持有的“东方雨虹”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17年9月25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手(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雨虹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17年9月27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4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5.52亿元。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沙岭段甲2号 电 话:010-85762629 传 真:010-85762629 联系 人:李卫国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 话:021-50651732、021-50653726、021-50651399、021-50651682 传 真:021-68876330 联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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