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1 18:30:09
发布机构:金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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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7-096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
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
2017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8月29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9月20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8月30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上述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董事会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8月29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9月20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上述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董事会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
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28日。
由于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为合理安排担保额度,同意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8,000 万元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金轮
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28日。
由于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为合理安排担保额度,同意取消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