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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10-13 19:36:28 发布机构:天晟新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80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分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 10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15:00至2017年10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 4、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508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106 5、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1选举吴海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吕泽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孙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徐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选举李凤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钱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黄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郭荣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1-3议案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料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1-3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吴海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吕泽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孙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徐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李凤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钱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黄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3.01 选举郭荣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11: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508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11: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69,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2、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桦、张婷 2、电话:0519-86929011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28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授权委托书 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反弃 意对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 应选人数(4)人 立董事候选人) 1.01 选举吴海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2 选举吕泽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3 选举孙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徐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 应选人数(3)人 董事候选人) 2.01 选举李凤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钱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黄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3.01 选举郭荣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 监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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