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关于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7-10-19 16:26:18
发布机构:金刚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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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7-046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
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及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根据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同意对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吴江金刚及苏州金刚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吴江金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及为苏州金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 请的人民币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上述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根据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公司拟对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如下:
被担保方 与公司关系 债权人 担保金额(调整前) 担保金额(调整后)
吴江金刚玻璃科技 控股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不超过人民币1,0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吴江支行 万元 万元
苏州金刚防火钢型 控股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不超过人民币3,000
材系统有限公司 限公司吴江支行 万元 万元
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庄大建
注册资本:2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高强度铯钾防火玻璃、防爆玻璃、高强度低辐射镀膜防火玻璃,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及组件制造,工程安装咨询及售后服务;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
控股比例:100%(直接持股75%,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凤凰高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股25%)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0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吴江金刚资产总额34,326.22万元、负债总额
20,464.47万元、净资产13,861.7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2,055.38万元,
净利润-444.78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7年6月30日,吴江金刚资产总额 31,575.10万元、负债总额
17,332.45万元、净资产14,242.65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742.06
万元,净利润380.90万元。(未经审计)
2、名称: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潘龙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庄大建
注册资本:5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精密钢质防火型材,高强度轻质节能防火型材,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断桥铝合金门窗、铝塑门窗、钢质防火幕墙、门窗、室内隔断框架系统,防火五金配件、辅料,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测试、制造及安装,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控股比例:100%(直接持股60%,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凤凰高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股40%)
成立日期:2012年6月4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苏州金刚资产总额20,581.81万元、负债总额
4,236.22万元、净资产16,345.5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184.59万元,
净利润155.49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7年6月30日,苏州金刚资产总额 29,869.67万元、负债总额
12,719.52万元、净资产17,150.15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887.80
万元,净利润804.56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吴江金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及为苏州金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依据吴江金刚及苏州金刚与招商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吴江金刚及苏州金刚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本次调整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吴江金刚及苏州金刚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根据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和苏州金刚担保额度使用情况进行调整,该事项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银行授信,支持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调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吴江金刚及苏州金刚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含本次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9,12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36%,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