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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浩A5:关于吉林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10-19 16:58:04 发布机构: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59 证券代码:400011、420011 证券简称:中浩A5、中浩B5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签署《贵金属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本《贵金属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所约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如开展具体合作业务,还需要双方经过充分讨论、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正式的合作文件。 2、公司将根据《贵金属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吉林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贵金属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为加强在销售实物贵金属产品方面的长期合作,促进业务共同发展,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了合作协议。 二、协议合作方介绍 名 称: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桦甸市长胜大街东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201MA1400PH0R 负责人:黄承利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29日 公告编号:2017-059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通过其分支机构销售乙方生产发行(或经销)的贵金属产品; 2、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及物流、宣传、产品知识相关培训服务。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吉林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与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贵金属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拓宽公司黄金珠宝业务的销售和品牌宣传渠道,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品牌价值;有利于加强双方在销售实物贵金属产品方面的长期合作,优势互补,促进业务共同发展。 五、备查文件 《贵金属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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