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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并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10-19 17:20:10 发布机构:华锋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并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锋股份,股票代码:002806)于2017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且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2017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0月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须对本次重组预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查。 2017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称“问询函”)。公司 自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的相关问题积极研讨并准备回复工作,对《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 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进一步核实,并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预计不能在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为缜密详实地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披露,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锋股份,股票代码:002806)于2017年10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报送《重组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协同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加快《重组问询函》的回复进度,争取尽早完成对《重组问询函》的书面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产生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鉴于此,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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