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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融通:股权质押公告  

2017-10-20 16:49:33 发布机构:嘉和融通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99 证券代码:836253 证券简称:嘉和融通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黑龙江嘉和融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徐宗梅质押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36%。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7,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0月18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向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质押股份于2017年10月18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综合授信,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公告编号:2017-099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担保方式已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宗梅女士以其持有的公司1700万股股份质押、罗宁女士以其自有不动产抵押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宗梅女士、总经理邢昕先生、黑龙江鼎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宗梅女士、总经理邢昕先生、副总经理李志国先生针对此笔业务办理太平洋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总经理邢昕先生保险金额500万元、徐宗梅女士保险金额490万元、李志国先生保险金额10万元,约定第一受益人为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上述质押担保及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有助于改善公司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由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该笔股权质押所担保的主债权到期不能偿还而致使质权人行使权利的可能性较小,故预计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徐宗梅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2,821,000股,40.75%。 股份限售情况:21,420,000股,38.25%。 公告编号:2017-099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17,000,000股,占总股本30.36%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反担保质押合同; (二)中国结算质押登记材料。 黑龙江嘉和融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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