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10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江利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江利雄先生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江利雄: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2.持股数量:942,30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2%,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为:11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首发股份
4.减持期间及数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其中:本年度剩余交易日,减持不超过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2018年5月11日前,减持不超过其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最高不超过208,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江利雄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证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江利雄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江利雄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