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17-10-24 17:40:37
发布机构:劲拓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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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拓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2,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162,476.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837,523.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17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2017年 截至2017 截至2017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1-9月投年9月末累年9月末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SMT焊接设备及AOI 否 10,517.83 10,501.58 2,121.60 4,152.86 39.55%
检测设备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482.17 1,482.17 299.44 603.59 40.72%
小计 - 12,000.00 11,983.75 2,421.04 4,756.45 39.69%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9,837,523.5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449,388.13
减: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7,564,454.95
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期末余额 76,722,456.73
注:“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项目不包括定期存款产生利息期末未到账部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初始,由于募投项目的土地(宗地编号为A725-0043)周边
规划的市政道路落实情况与预期相差较远,缺乏配套的市政道路,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型施工设备无法进入,导致建设项目无法如期开工。故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SMT焊接设备及AOI检测设备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建设劲拓高新技术中心项目的议案》。经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对劲拓高新技术中心项目进行扩建,劲拓高新技术中心项目的总体建设包括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SMT焊接设备及AOI检测设备扩产项目”。公司决定在原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的情况下,对劲拓高新技术中心项目进行扩建,扩建的所有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建筑面积由原先的3.45万平方米,增加到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由原先的1.53亿元增加到2.3亿元。
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工程质量且考虑到土建工程项目建设及验收过程中涉及政府主管部门较多,行政审批周期较长,故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SMT焊接设备及AOI检测设备
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
日,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项目可行性是否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发生重大变化
SMT焊接设备及AOI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否
检测设备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否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刘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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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