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5 18:05:48
发布机构:航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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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股-00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5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9:30至11:30,13:00时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15:00至2017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2017年11月9日(周四)
3.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605会议室
4.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名,代表股份
114,968,0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779%(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
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数114,958,0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75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4%。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统计,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合计为114,968,058股。
经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114,963,15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票
4,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
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情况:同意票168,08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反对票 4,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票 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统计,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合计为114,968,058股。
经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114,963,15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票
4,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
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情况:同意票168,08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反对票 4,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票 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冠、孟文翔
3.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