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87 证券简称:
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17-097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和解并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邦股份”)于 2016
年10月13日向应城市人民法院就应城市
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都化工”,为云图控股之全资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56)。
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就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云图控股”)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 2016年 11
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2)。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第
五节 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中披露了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诉讼和解与撤诉情况
鉴于各方均有意以庭外和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云图控股与公司于近期签署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经富邦股份与云图控股确认,云图控股及其 7 家分子公司(应城市
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嘉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共计应付富邦股份货款 11,207,122.53 元(大写:壹仟壹佰贰拾万柒仟壹佰贰拾贰元伍角叁分)。(二)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买卖合同反诉案件中,富邦股份向云图控股支付1,500,000 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三)本协议上述(一)、(二)条中的款项进行抵销后,云图控股应向富邦股份支付的货款总金额为9,707,122.53 元(大写:玖佰柒拾万柒仟壹佰贰拾贰元
伍角叁分)。此款于本合同签订后2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到富邦股份
账户中。
(四)云图控股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后,富邦股份与云图控股及其 7 家分子公司的有关上述全部案件(包括本案件的本诉、反诉以及应城市人民法院的三起诉讼)的诉求全部结清。
(五)云图控股履行完付款义务后10日内,富邦股份及云图控股分别向成
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应城市人民法院撤回上述全部诉讼请求,各方所缴纳的诉讼费由各自承担。
三、本次诉讼和解与撤诉执行情况
近日,云图控股已将9,707,122.53 元支付至公司账户。公司已分别向成都市
新都区人民法院、应城市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云图控股和新都化工的全部诉讼请求,云图控股亦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请求。
截至2017年11月23日,公司均已收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应城市人
民法院出具的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案号分别为:(2017)川0114民初2374
号、(2017)鄂0981民初418号、(2017)鄂0981民初420号、(2017)鄂0981
民初425号。
四、本次诉讼和解对公司经营与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和解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和解尽可能地降低了公司的损失,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及时追回占用资金,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助力公司主营与创新业务开展。
(二)本次诉讼和解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和解促使公司收回应收账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将转回,预计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税前利润约449.50万元,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