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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的公告  

2017-11-23 21:55:14 发布机构:深圳惠程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7-125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资产收购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圳惠程,证券代码:002168)自2017年1月23日开市起停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7日、2017年3 月6日、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9日、2017年4 月7日、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2017年5 月8日、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31日、2017年6 月7日、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2017年7 月5日、2017年7月12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015、2017-017、2017-018、2017-026、2017-027、2017-033、2017-034、2017-040、2017-041、2017-042、2017-046、2017-047、2017-048、2017-049、2017-050、2017-052、2017-057、2017-059、2017-065、2017-068、2017-069),于2017年7月19日、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22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暨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071、2017-073、2017-080、2017-083、2017-084、2017-088、2017-089、2017-092、2017-094、2017-096、2017-098、2017-099、2017-101、2017-108、2017-114、2017-119、2017-120、2017-121)。 2017年3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等相关文件。因本次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调整了项目的主办人、协办人,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协办人变更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决定对本次交易拟收购标的范围、交易对象等内容进行调整。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8号《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公司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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