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70 证券简称:
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3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史故臣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6,563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795%(若此期间有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史故臣
(二)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史故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5,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6,5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95%(若此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
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史故臣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史故臣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史故臣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