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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17-12-01 20:24:24 发布机构:赛摩电气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21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电气”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厉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培元先生、李兵先生、李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晓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恒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伟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朱伟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516-87885998 传真:0516-87885858 邮箱:dshoffice@saimo.cn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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