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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股份增持完成的公告  

2017-12-05 13:16:52 发布机构:中顺洁柔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7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股份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收到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启超先生的通知,其增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计划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周启超先生计划自2017年 11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增持人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总股本比例 (股) (万元) 周启超 集中竞价 2017/12/5 693,939 1006.21155 0.0916% 三、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周启超先生本次增持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票数量693,939股,占总股本0.0916%。 周启超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届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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