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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7-12-05 17:02:36 发布机构:易明医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7-0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8,444,6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45%)的股东西藏嘉泽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创投”)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1,897,2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本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股份1,89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8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若此减持 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及比例: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嘉泽创投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易明药业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易明药业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本企业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完毕。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易明药业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易明药业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企业违反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易明药业所有。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嘉泽创投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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