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邦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罗茂蜀)(补发)
2017-12-07 18:41:33
发布机构:乐邦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3167 证券简称:乐邦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重庆乐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重庆乐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乐邦科技
股票代码:833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茂蜀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三村66号2-1
股份变动性质:非交易过户,继承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乐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重庆乐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及签署页......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罗茂蜀
乐公司邦科技、挂牌公司、指 重庆乐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罗茂蜀继承彭梅持有的乐邦科技 1,000,000
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罗茂蜀持有乐邦科技
本次权益变动 指的股份数量由 9,450,000股变更为
10,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72.69%
变更为80.38%。
本报告书 指 重庆乐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如出现股份比例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罗茂蜀,男,1964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就
读于中国矿业学院采矿工程专业;2000年3月至2003年12月,
就读于重庆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管理(MBA)专业;2013年9月
至2015年10月,就读于瑞士维多利亚大学工商管理(DBA)专业。
1985年7月至2000年2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粉尘
室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1998年2月至2005年
6月,任重庆乐邦环保机电研究所董事;2005年7月至2014年11
月,任重庆市乐邦环保机电研究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6年
11月至2015年3月,任重庆乐邦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
执行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技术评估
专家;2014年11月至今,任重庆乐邦环保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 3月至今,任重庆乐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15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情况如下:
股 股份数 占已 所持股份 股东持 权益
信息披露 股份 份 发行 性质及 股变动
义务人 名称 种 量(股) 股份 性质变动 达到规 变动
类 比例 情况 定比例 方式
的日期
罗茂蜀 乐邦 人民币 94,500,000 72.69%高管锁定股 2017年11 继承
科技 普通股 月16日
三、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罗茂蜀本次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1,0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7.69%,系于2017年11月16日继承彭梅女士名下
所持有的乐邦科技1,000,000股股份。该1000000股股份尚未办理
过户手续。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罗茂蜀持有公司9,45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 72.69%,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罗茂蜀
持有公司10,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38%,全部为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罗茂蜀于2017年11月16日继承彭梅女士名
下所持有的乐邦科技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9%。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情况
转让前情况 权益变动 转让后情况
信息披露 继承股份 达到5%整
义务人 持股数量 持股 数(股) 数倍的日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比例 期 (股)
罗茂蜀 9,450,000 72.69% 1,000,000 2017年11 10,450,000 80.38%
月16日
三、股份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报告签署
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
利限制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
的情况。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罗茂蜀于2017年11月16日继承彭梅女士名
下所持有的乐邦科技1,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9%。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
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纰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罗茂蜀身份证复印件;
2、《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渝0106民
初16879号
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生效证明》(2017)渝0106民初
16879号
二、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重庆乐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