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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追加承诺公告  

2017-12-07 18:57:17 发布机构:依米康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114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追加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加承诺概况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27,5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670%)的股东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亨升”)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追加承诺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自上海亨升于2017年12月1日向公司出具《关于拟减持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后,公司股票价格出现非理性下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中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支持公司实现未来战略规划,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海亨升决定对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追加以下承诺: (一)减持价格承诺 1、当公司股价低于8.20元/股时,承诺不减持; 2、如减持条件具备,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8.20元/股; 3、后期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二)其他承诺 1、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承诺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票。 2、当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公司不再是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在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十二个月内如有减持行为,仍遵守上述减持价格承诺。 (三)若违反上述承诺,上海亨升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四)除以上追加的承诺外,上海亨升于2017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他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7-114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海亨升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一)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海亨升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464%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为6,006,5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减持期间 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17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3月6日止。 (三)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 三、备查文件 上海亨升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追加承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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