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东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12-08 18:19:06
发布机构:建东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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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478 证券简称:建东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建东科技
股票代码:8324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张海泉:郑州市优胜南路36号2号楼3号;
张楸枫:郑州市优胜南路36号2号楼3号;
张喜玲: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大街58号院1号楼2单元17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转让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1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除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
建东科技、公司指 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于2017
年12月6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协议转让方式增加所持有郑州建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共计76,599股,持股比例由
84.90%增持到85.09%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基本情况如下:
张海泉,男,现任公司董事。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96年6月毕业于洛阳外国语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1
年9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6年8月
至1997年8月在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任职科员,负责单位日常的
行政事务。1997年8月至2005年9月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
10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河南百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2月至今担任河南嘉图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0月担任
股份公司董事,任期自2014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25日。
张楸枫,女,1970年生,曾用名张秋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郑州大学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1999年5月与至2014年9月任职于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职务。股份公司成立后,张楸枫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14年10月
27日至2017年10月25日。
张喜玲,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
6月毕业于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中学历;1990年6月至1993年12月
在某部队任卫生员,1995年12月至2010年6月在郑州市工商局管
城分局任科员,负责市场管理工作。2010年 6月至今在郑州市市场
发展局工作,普通职员,负责市场管理工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5日(本次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
况如下:
信息披露 股份 股份 股份数量 占公司 所持有股份性 股东 权益
义务人 名称 种类 (万股) 已发行 质及性质变动 持股 变动
股份比 情况 变动 方式
例 达到
规定
比例
的日
期
一致行动 建东 人民 33,961,126 84.90% 11,264,074万 2017 协议
人 科技 币普 股为流通股;年12 转让
张海泉、 通股 22,697,052万月6
张楸枫、 股为限售股 日
张喜玲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转让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增持所持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合计76,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建东科技于2015年5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至2017年12月5日,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
张喜玲持有公司股份33,96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9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于2017年12月6日通过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方式买入建东科技76,599股,至此,
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持有建东科技总股本34,037,725
股,占建东科技总股本85.09%。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楸枫持有的建东科技9,438,338股
(其中8,203,754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34,584 股为无限售条
件股份)质押,张海泉持有的建东科技16,354,397 股(其中
14,493,298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861,099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质押,张喜玲持有的建东科技5,698,391股(其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
股份,5,698,391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
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所持有的公司流通股,不存在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查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
2017年12月8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 郑州建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
称 地 区红松路52号
股票简称 建东科技 股票代码 832478
张海泉:郑州市优胜南路36
号2号楼3号;
信息披露义 一致行动人张海泉、张楸枫、 信息披露义务 张楸枫:郑州市优胜南路36
务人 张喜玲 人地址 号2号楼3号;
张喜玲: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南大街58号院1号楼2单元
17号
拥有权益的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 有√
股份数量变 减少□ 人 无□
化 不变,但持有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为 是√ 人是否为公众 是√
公众公司第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否□
一大股东 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式(可多选)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予□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33,961,126股,占比:84.90%
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权益的股 34,031,126股,占比:85.09%
份数量及变动后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 是□ 否√ 不适用□
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己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日期: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