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7-12-12 17:25:14
发布机构:金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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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7-105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蓝海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蓝海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投资”)的《调整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蓝海投资预计自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12月14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轮股份股票不超过8,773,327股,即不超过金轮股份总股本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调整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期间蓝海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696,57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3.82%,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7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于2017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及于2017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
2017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蓝海投资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17年12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032,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截至本公告日,蓝海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7年7月3日-
蓝海投资 集中竞价 32.34 1,754,570 1.00%
2017年7月20日
2017年9月4日-
蓝海投资 大宗交易 25.82 3,187,400 1.82%
2017年9月7日
2017年11月1日-
蓝海投资 集中竞价 32.46 1,754,600 1.00%
2017年11月7日
蓝海投资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11日 25.41 2,032,833 1.16%
合计 8,729,403 4.97%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比例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蓝海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63,256,546 36.05% 54,527,143 31.08%
蓝海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73,327 5.00% 43,924 0.03%
蓝海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483,219 31.05% 54,483,219 31.0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蓝海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同时严格遵守了蓝海投资关于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
2、蓝海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蓝海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蓝海投资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蓝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4,527,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蓝海投资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