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17-101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银行授信主体及担保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9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梦网科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并同意公司为其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与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相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9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通知,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无权作为授信主体为公司办理授信业务,应更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公司本次办理银行授信的主体。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梦网科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银行授信主体及担保债权人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即: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并同意公司为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与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相同。
2.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李局春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及担保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