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12 23:20:35
发布机构:顺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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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2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上午09:
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5:00至2017年12月12日15:00期间任意
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宪章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2,331,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58%。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231,172,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0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1,159,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277%;
3、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0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1,159,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27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莫绮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442,331,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0,735,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1,60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05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0,73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73%。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1,60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05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0,73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1,60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05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0,73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7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1,60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05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0,73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9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 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73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9808%。 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丁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441,789,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77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4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2,14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17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0,187,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 张健、冯贤滨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第四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