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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12-13 19:54:10 发布机构:日科化学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17-05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制定、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印发 的通知》,公司将按该准则执行,目前公司暂未涉及此类事项。 2、政府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同期比较数据无需追溯调整。目前公司暂未涉及此类事项。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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