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5:动力源关于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
2017-12-17 17:16:46
发布机构: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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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 2017-06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动力源)拟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回购总金
额不超过 3,500 万元,回购股份数约 437.5 万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方案起不超过 6 个月。
2、公司将拟定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公司股票价格
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回购专户有
效期届满未能及时将回购股份过户至持股计划等不确定性风险。
4、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五、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8.00 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
法律法规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
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 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 回购股份数量
若全额回购人民币 3,500 万元,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 437.5 万股,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 回购股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
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九、 本次回购股份影响分析:
(一) 本次回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回购期内公司将择机买入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
活跃度, 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 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本次回购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若按回购数量为437.5万股测算,回购股份
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8%,若回购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实施核心团队持股
计划, 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假设由于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因不可抗力等因
素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减少437.5万股,上述
两种情形下公司股份限售情况将发生变化如下:
项目 回购前 回购后全部过户至持股 计划 回购后全部注销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65,000 1.5595 13,140,000 2.3379 8,765,000 1.5717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 553,275,448 98.4405
548,900,448 97.6621
548,900,448 98.4283
股份总数 562,040,448 100.00 562,040,448 100.00 557,665,448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何种情形下,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将符合公司
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297,222.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132,215.21万元、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为48,849.30万元。假设
此次回购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
据测算,公司拟回购资金上限3500万元所占前述三个指标的比重分别1.18%、
2.64%和7.16%,占比较低,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
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 2017年 6月 16日-2017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
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有利于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
公司的长远发展。
3、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货币资金为 4.88 亿元(未经审计),
货币资金充足,资本实力、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本次回购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 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 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同意该
回购方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的风险;
(三)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持股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动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加快推动回购股份过户事
宜。 在发生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顺利过户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进行及时处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
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