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美智家: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健文)
2017-12-21 17:36:49
发布机构:乐美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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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1834 证券简称:乐美智家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广东乐美智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健文)
挂牌公司名称:广东乐美智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乐美智家
股票代码:871834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桃苑路XXXX
股份变动性质:认购股份
变动日期:新增股份登记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行决定签署本报告书,系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乐美智家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乐美智家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1
附表:挂牌公司权益变动表......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健文
公司、本公司、乐美智家 指 广东乐美智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澳恒有限 指 佛山市澳恒电器有限公司,系乐美智家前身
雄风电器 指 广东雄风电器有限公司
宏伊斯公司 指 HomeeasyIndustrialCo.,Limited
MGG公司 指 玛仕特斯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MGI公司 指 MastersGlobalIndustrialCo.,Limited,即玛仕特斯
环球实业有限公司
安互安防 指 佛山市安互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永耀宏骏 指 中山市永耀宏骏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广东乐美智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 指 2017年乐美智家第一次股票发行,即乐美智家发
行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比例自46.37%降至38.00%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李健文,男,身份证号码:4406231969********,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 德区容桂街道桃苑路XXXX,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收购人最近5年任职情况如下:
1997年8月至2016年6月,任职于雄风电器,历任公司助理、销售经理
及风扇系列产品销售负责人;2010年6月至2017年1月,兼任澳斯邦监事;
2012年5月至2017年1月,兼任MGG公司唯一董事;2015年6月至2016
年5月,兼任宏伊斯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兼任永耀宏骏董
事。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任澳恒有限监事;2016年6月至2017年2
月,历任澳恒有限总裁、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MGI公司
唯一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安互安防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
任乐美智家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乐美智家董事、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健文
股份名称 乐美智家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6,650,000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38.00%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500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52,500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新增股份登记日
权益变动方式 认购新增股份
三、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乐美智家本次发行股票4,000,000股,其中李健文认购390,000股,占公
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89%。本次权益变动是指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健文持有公
司股份的比例自46.37%降至38.00%的权益变动行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
李健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推动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健文持有公司6,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7%。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健文持有公司股份6,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李健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方式增持乐美智家390,000股,占乐美智家发行前总股本的2.89%。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健文持有公司6,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0%。
具体权益变动方式如下:
信息披 转让前情况 权益变动达 转让后情况
持股比
露义务 增持数量 到5%的日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例
人 期
新增股份登
李健文 6,260,000 46.37% 390,000 6,650,000 38.00%
记日
三、股票限售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健文持有乐美智家6,260,000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390,000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92,5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97,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健文持有乐美智家6,650,000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6,552,5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97,500股。李健文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文以现金方式认购乐美智家发行的股票390,000股,认购价格为每股1.20元,李健文与乐美智家于2017年10月26日签署《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不存在另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李健文变更为易扬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文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乐美智家与李健文签署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办公室。
附表:挂牌公司权益变动表
基本情况
佛山市顺德区容
桂容里居委会昌
广东乐美智家环 宝西路37号天富
公众公司名称 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众公司所在地 来国际工业城二
公司 期7座2层201、
202、3层301、302
单元
股票简称 乐美智家 股票代码 871834
广东省佛山市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健文 德区容桂街道桃
名称 地址
苑路XXXX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有人发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是否为公众公司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间接转让方式()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可多选)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继承()
执行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