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昊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李代水、李代权)
2017-12-21 17:36:49
发布机构:摘牌金昊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9508 证券简称:金昊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金昊科技
股票代码:83950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李代水
股份变动性质:通过参与股票发行的方式增持股份,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变动日期: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代权(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未变动、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李代水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发生变化,达到权益变动披露要求)
变动日期: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表......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代水、李代权
金昊科技、挂牌公司、公司指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以
本次股票发行 指 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12,900,000股人民币普通
股的行为。
李代水通过参与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增持金昊科技187,000
股,持股比例由35.21%减少至24.15%;李代权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数量未变,持股比例由6.00%减少至4.04%。李代水、
李代权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10,920,000股变更为11,107,000股,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由41.21%减少至28.19%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合计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李代水,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职务 主要业务 注册地 是否存在
产权关系
湖南金昊铝 微细球形铝
2011年8月至 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 粉的生产及 泸溪县武溪镇 存在
2016年5月 (公司前 理、董事 销售 工业园区
身)
2016年5月至 湖南金昊新 董事兼 微细球形铝 泸溪县武溪镇
今 材料科技股 总经理 粉的生产及 工业园区 存在
份有限公司 销售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李代权,男,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职务 主要业务 注册地 是否存在
产权关系
湖南金昊铝 微细球形铝
2011年8月至 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粉的生产及 泸溪县武溪镇 存在
2016年5月 (公司前 销售 工业园区
身)
2016年5月至 湖南金昊新 董事兼 微细球形铝 泸溪县武溪镇
今 材料科技股 董事会 粉的生产及 工业园区 存在
份有限公司 秘书 销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
李代水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代权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系,两人系兄弟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占公司 股东持股
信息披露 股份 股份 股份数量 已发行 所持股份性质 变动达到 权益变动
义务人 名称 种类 (股) 股份比 及变动情况 规定比例 方式
例 的日期
本次股票 参与股票
金昊 人民 限售股 发行新增 发行增持
李代水 科技 币普 9,330,000 35.21% 9,330,000股 股份登记 股份,股
通股 完成之日 份比例被
动稀释。
人民 本次股票 股份数量
李代权 金昊 币普 1,590,000 6.00% 限售股 发行新增 不变,股
科技 通股 1,590,000股 股份登记 份比例被
完成之日 动稀释。
合计 10,920,000 41.21%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李代水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参与金昊科技股票发行,认购金昊科技 187,000股,导致其持股数由9,330,000股变更为9,517,000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35.21%减少至24.15%;李代权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6.00%减少至 4.04%。李代水、李代权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920,000股变更为11,107,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1.21%减少至28.19%。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李代水意愿自愿认购,是基于李代水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作的决定。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金昊科技股票于2016年10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李代水持有公司股份9,330,000
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35.21%;李代权持有公司股份1,590,000
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6.00%。李代水、李代权合计持有公司
10,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1%。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李代水持有公司9,517,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4.1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750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9,470,250股;李代权持有公司1,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4%,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李代水、李代权合计持有公司
11,1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7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060,25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 函[2017] 6889号),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新增股份 达到5%整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数量(股) 数倍的日 (股) 例(%)
期
新增股份
李代水 9,330,000 35.21% 187,000 登记完成 9,517,000 24.15%
之日
新增股份
李代权 1,590,000 6.00% 登记完成 1,590,000 4.04%
之日
合计 10,920,000 41.21% 187,000 11,107,000 28.19%
三、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中有限售条 件股份 140,25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46,75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李代水以现金认购金昊科技发行股份187,000
股,每股认购价格均为1.50元,李代水与金昊科技在2017年8月11
日签订了《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主要条款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2017-022)。
除上述认购协议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复印件。
三、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李代水:
李代权:
日期:2017年12月21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 公众公司住所地 湖南省泸溪县武溪镇工业园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区
股票简称 金昊科技 股票代码 839508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 李代水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省泸溪县白沙镇沅江社
称 1住所 区朝阳路县保险公司宿舍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 李代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省泸溪县达岚镇龙溪口
称 2住所 村三组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不
量变化 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1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挂牌公司控股 是□否□√ 1是否为挂牌公 是□√ 否□
股东、实际控制人 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2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挂牌公司控股 是□否□√ 2是否为挂牌公 是□√ 否□
股东、实际控制人 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
李代水持有公司股份9,330,000股,占挂牌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变动前拥有权益的 公司总股本的35.21%;李代权持有公司股份
股份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590,000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6.00%。李
代水、李代权合计持有公司10,92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1.21%。
李代水持有公司9,517,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本的24.15%;李代权持有公司1,590,000股,占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4.04%。李代水、李代权合计持有
公司11,1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9%,
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3.02%。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 是□ 否□ 不适用□√
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在 是□ 否□ 不适用□√
侵害公众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李代水:
李代权:
日期: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