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股权质押公告
2017-12-22 16:24:16
发布机构:中航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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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刘斌质押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76%。在本次
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
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质
押股份用于借款担保,质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质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本次融资共计人民币7,000,000.00元。本次股权质押不存在结
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融资的目的为个人借款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本次股权质押后,控股股东已累计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28.34%,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刘斌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兼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7,703,000股,45.44%
股份限售情况:35,777,250股,34.08%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9,750,000股,28.34%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1)2016年3月17日,公司因授信担保,刘斌质押其持有的
12,000,000 股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总
公司股本的17.15%。2016年5月20日,该质押已解除,详见公司
2016年 5月 2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www.neeq.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2)2016年3月17日,刘斌将其持有的750,000股质押给上
海�F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用途为:刘斌与上海�F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约定刘斌用其所持公司的5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上海�F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刘斌和陈士华在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保证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或承担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注:刘斌于2016年3月17日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票数量为500,000股,因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完
成权益分派,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5股,所以自2017年6月7日起,刘斌该笔股票质押
数量由500,000股增加到750,000股。)
(3)2016年5月20日,刘斌将其持有的18,000,000股质押给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5%,用途为:借款担保。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在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注:刘斌于2016年5月20日办理
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票数量为12,000,000股,因公司于2017年
6月7日完成权益分派,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8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所以自2017年6月7日起,刘斌该笔
股票质押数量由12,000,000股增加到18,000,000股。)
(4)2016年5月20日,刘斌将其持有的5,000,000股质押给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4%,
用途为:融资担保。详见公司2016年5月24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n披露的《北京中
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2016年10月24日,
该质押已解除。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n披露的《北京中航
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5)2016年5月26日,刘斌将其持有的5,000,000股质押给
北京九鼎国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4%,
用途为:融资。详见公司2016年5月30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
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2016年11月30日,该
质押已解除。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6)2016年11月10日,刘斌将其持有的4,000,000股质押给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2%,
用途为:融资担保。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n披露的《北
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因公司于 2017
年6月7日完成权益分派,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8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所以自2017年6月7日起,刘斌
该笔股票质押数量由4,000,000股增加到6,000,000股。2017年11
月21日,该质押已解除。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2日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 www.neeq.cn披露的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7)2016年12月8日,刘斌将其持有的6,000,000股质押给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2%,
用途为:借款担保。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n披露的《北京中
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注:刘斌于 2016
年12月8日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票数量为4,000,000
股,因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完成权益分派,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所以自2017
年 6月 7 日起,刘斌该笔股票质押数量由 4,000,000 股增加到
6,000,000股。)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最高额质押合同》;
(二)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