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23:37:51
发布机构:中航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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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8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及《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及《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及《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及《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及《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2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刘斌、陈士华、上海�F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智聚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17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刘斌、陈士华、北京汇智聚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19-037)、《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9-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晓庆、王莹
(三)结论性意见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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