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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大集团: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12-27 17:30:54 发布机构:旺大集团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2614 证券简称:旺大集团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旺大集团 股票代码:832614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秀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紫罗兰街3号201房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 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协议转让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股票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7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龚秀斌 挂牌公司、公司、 指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旺大集团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龚秀斌于2017年12月26日通过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广东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9,000 股的权益变 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减的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所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龚秀斌,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于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常务副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26日(本次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占旺大 股东持 信息披 股份 股份 股份 集团总 所持股份性 股比例 权益 露义务 名称 种类 数量 股本比 质及性质变 达到规 变动 人 (股) 例 动情况 定比例 方式 日期 人民 流通股 2017年 龚秀斌 旺大 币普 10,298,880 13.46% 2,574,720股 12月26协议 集团 通股 限售股 日 转让 7,724,16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协议转让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龚秀斌增持旺大集团流通股 1,569,000 股,占旺大集团 总股本的2.05%。上述增持系公司股东自愿增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旺大集团于2015年6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截至2017年12月26日,龚秀斌持有旺大集团股份10,298,880股, 占旺大集团总股本的13.46%。龚秀斌于2017年12月26日通过全国股转系 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旺大集团股份1,569,000股,持股比例由13.46% 变更为15.5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 转让前情况 权益变动达 转让后情况 披露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转让股份数 受让股份到5%整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义务 (股) 例(%) 量(股) 数量(股) 倍的日期 (股) 例(%) 人 龚秀 10,298,880 13.46% - 1,569,000 2017.12.26 11,867,880 15.51% 斌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情况。 第五节 股票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龚秀斌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公司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秀斌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秀斌 2017年 12月27日 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 公众公司名称 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 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9 号1002房 股票简称 旺大集团 股票代码 8326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龚秀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紫罗兰 街3号201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东 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有数量:10,298,880股,持股比例:13.46%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1,569,000股,股权变动比例:2.05%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持有数量:11,867,880股,持股比例:15.51% 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偿清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秀斌 日期: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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