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7 21:52:23
发布机构:传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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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0;2017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8日以公告形式发布。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会议室。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伟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5,87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3.7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4,3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5.69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5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2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5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8.0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5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208%。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8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5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修改公司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8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5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同意选举邹伟民先生、史云中先生、许小丽女士、刘赛平先生、单国华先生、张所朝先生为非独立董事,赵蓓女士、王玉春先生、闵爱革女士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邹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3.2 选举史云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3.3 选举许小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3.4 选举刘赛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3.5 选举单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3.6 选举张所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3.7 选举赵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3.8 选举王玉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3.9 .选举闵爱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园先生、祝思悦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1 选举刘园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4.2 选举祝思悦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90.856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关于江苏传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