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7 22:57:45
发布机构:北斗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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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7-13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下午
15:00至2017年1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交
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周儒欣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9,518,09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84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763,08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220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755,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40%。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保荐代表人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选举周儒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9,517,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667%。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②选举李建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9,517,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667%。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③选举高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9,517,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667%。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④选举尤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9,517,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667%。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儒欣先生、李建辉先生、高松涛先生、尤源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选举许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9,517,4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②选举刘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9,517,4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③选举卫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9,517,4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许芳女士、刘国华先生、卫捷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周儒欣先生、李建辉先生、高松涛先生、尤源先生、许芳女士、刘国华先生、卫捷先生等7人组成,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选举王建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49,517,4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②选举叶文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49,517,4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建茹女士、叶文达女士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学宾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江迎春、周日利
3、结论性意见:北斗星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