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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B: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9 18:11:05 发布机构:-- 我要纠错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7-5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通知公告于2017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 商报》及巨潮网站。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9日9:30 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2017年12月28日15:00至:2017年12月29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瓦轴集团309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孟伟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23,300,0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其中内资股股东(代表人)1人,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7-53 代表股份24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1%;有表决 权的外资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79,3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323,3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0人, 代表股份0股。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0人, 代表股份 0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额及全年预计总额的 议案》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瓦轴集团所持的内资股244,000,000股对此议案按 相关要求进行了回避。其余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9,300,000股(其中现场投票79,300,000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 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大连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刘翠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7-53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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