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联能:权益变动报告书(2)
2018-01-05 23:28:20
发布机构:木联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1346 证券简称:木联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会本公议司召及开董情事况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律责任。
公司名称: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木联能
股票代码:831346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晨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04号楼508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其控制的企业协议转让
变动时间:2018年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5号准则》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协议转让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工程公司 指 北京木联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挂牌公司、木联能 指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联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年1月5日通过全国中小企
本次权益变动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
向李伟宏转让公司股份743,000
指 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郭晨先生情况: 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身份证号:33082119621118****,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2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木联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年8月起兼任公司董事长;曾经在2014年6月-2017年6月期间,担任北京木联能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换届后不再担任木联能董事长。
北京木联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工程公司成立于2002年1
月18日,注册资本为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晨,住所为北京市
丰台区四环西路1号515A(园区),邮编:100120,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1101067355679808。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工业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设备和暖通设备生产;水利水电、岩土工程监测及咨询;专业承包;园艺绿化工程及建筑材料的研制、销售及咨询;工业自动化设备和暖通设备的研制、销售及咨询;工业仪器仪表的研制、销售;环境检测;环境监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止本次股份转让之日,工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1 郭晨 自然人 738.08 92.26
2 李伟宏 自然人 61.92 7.74
合计 8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2018年1月5日本笔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情
况如下:
信息股 占公司 所持股份性质 股东持股 权益
披露份 股份 股份数量 已发行 及性质变动情 变动达到 变动
义务名 种类 (股) 股份比 况 规定比例 方式
人 称 例(%) 的日期
其控
木 人民 限售股: 2018年1 制的
郭晨联 币普 2,990,120 12.1550 2,990,120股;月5日 企业
能 通股 非限售股:0股 协议
转让
截止2018年1月5日本笔交易前,工程公司持股3,162,000股,
占木联能股份的12.8537%,郭晨先生直接持股2,990,120股,直接
和间接持股6,152,120股,占木联能股份的25.0086%。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协议转让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工程公司将其持有的木联能流通股份743,000股
以3.3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李伟宏,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0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自主自愿转让,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交易各方之间经过协商,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木联能于2014年11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止2018年1月5日本笔交易前,工程公司持有木联
能3,1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537% ,郭晨先生直接持股
2,990,120股,直接和间接持股6,152,120股,占木联能股份的
25.0086%。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工程公司于2018年1月5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协议转让的方式按3.35元/股的价格向李伟宏转让其所持有的木联
能流通股合计74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203%。由于郭晨实际
控制工程公司,郭晨与工程公司对木联能的持股合并计算。
转让前情况 权益 转让后情况
变动
达到
交易 持有/控 转让数量 受让数量 持有/控
持有/控制 5%整 持有/控制
方 制比例 (股) (股) 制比例
数量(股) 数倍 数量(股)
(%) (%)
的日
期
郭晨
及工 2018.
6,152,120 25.0086 743,000 0 5,409,120 21.9883
程公 1.5
司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工程公司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工程公司与李伟宏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流通股,不存在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公司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晨
郭晨
2018年1月5日
附表:挂牌公司权益变动表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北京木联能软件 公众公司住所 西城区德外大街
股份有限公司 11号C座408室
股票简称 木联能 股票代码 831346
北京市朝阳区慧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郭晨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忠北里304号楼
508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有人发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
否■ 人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
郭晨持股数量:2,990,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变动 郭晨持股比例:12.1550%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工程公司持股数量:3,162,000
占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比 工程公司持股比例:12.8537%
例 合计持股数量:6,152,120
合计持股比例:25.0086%
郭晨持股数量:2,990,12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郭晨持股比例:12.1550%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工程公司持股数量:2,419,000
量及变动比例 工程公司持股比例:9.8333%
合计持股数量:5,409,120
合计持股比例:21.9883%
涉及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
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是□ 否□不适用■
司 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
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否□不适用■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是□否□不适用■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取 是□否□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晨
郭晨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