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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8-01-12 20:19:58 发布机构:长安汽车 我要纠错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8-0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拟向其合营企 业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APSA” )增资18亿元。 本次交易须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核准或备案后方可 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解决CAPSA日常经营和支持未来项目投资需要,改善经营状况,提升营运能力, 长安汽车与标致雪铁龙集团公司共同以现金方式向CAPSA增资36亿元 ,其 中,长安汽车 增资18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50%。 2、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长安汽车董事朱华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龚兵先生、袁明学先生、李伟先生 在CAPSA担任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 0. 1. 3 、1 0. 1. 5 条规定,上 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 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12名董事一致表决同 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 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行为。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标致雪铁龙集团(以下简称“PSA集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注册地址:2-10 boulevard de l’Europe, 78300 Poissy, France(法国) 法定代表人:Xavier Chéreau 注册资本:300,176,800欧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国)凡尔赛商业登记注册号542065479 经营范围:标致、雪铁龙及DS品牌轿车和轻型商用车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主要股东: 主要股东 股权比例 标致家族 14.1% 法国政府 14.1% 东风汽车集团 14.1% 2016年,标致雪铁龙集团共实现销售收入517.89亿欧元,净利润4.91亿欧元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3.64亿欧元,负债总额104.06亿欧元,净资产49.58亿欧 元。 PSA集团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226号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849907 经营范围:(1)研发、生产汽车(乘用车和商用车)及其相关发动机、变速箱、 零部件、工具、维修配件 ;( 2)销 售 上述汽车及其相关发动机、变速箱、零部件、工 具 、维修配件 ;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与该等售后业务相关的培训业务 ;(3)从事汽车 零部件 、发 动机 、动力系统 、工 具和维修配件 、附 件的批发 、进 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从事衍生品和带品牌LOGO的促销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 4) 从 事进口DS品牌汽车的营销管理服务,包 括售后服务、品 牌推广、产 品宣 传、客户关系管理等;(5)汽车销售。 主要股东: 股东 持股比例 出资额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0,000.00万元 法国标致雪铁龙汽车股份有限 50.00% 200,000.00万元 公司 历史沿革: 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经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 工商总局等部门审批正式成立,由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公司和 PSA集团各占50%的股份 组建。长安汽车于2012年12月26日完成收购CAPSA中方股权项目 ,股 权结构变成长 安汽车和PSA集团各占50%。 CAPSA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2016年末 2017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725,319 772,791 负责总额 715,715 804,309 净资产 9,604 -31,518 2016年末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266,038 73,918 净利润 -163,013 -41,122 注:上表中2016年相关财务指标经审计,2017年相关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2、出资方式:各出资方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 3、关联交易生效条件:须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核 准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 增资战略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球汽车集团间合作关系日趋紧密 ,合 作领域不断扩展,合 作深度不断加强,为 振兴CAPSA经营 ,尤其是促进DS品牌的发展,以更好地应对新一轮的市场竞争 。长安 汽车和PSA集团同意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合作目的,不断推进 深化双方战略合作。 长安汽车和PSA集团同意加大投入,坚定不移地打造DS豪华品牌。在产品投放 方面,双方将积极制订CAPSA的业务计划,CAPSA从2018年开始,每年向中国市场至 少投放一款DS新产品,包括D级车型的导入。在技术方面进行提升,PSA集团将不断 加强对 DS 产品的新技术(尤其是电气化、PHEV及纯电动车型)投入和应用,以充分 体现DS品牌产品的豪华定位。 长安汽车和PSA集团决定将深圳作为DS品牌在中国 、亚 太(包括东南亚及印度) 的总部,其中,中国市场由CAPSA负责运营;亚太(包括东南亚及印度)市场由PSA 集团负责运营,CAPSA为这些区域提供出口服务。 五、增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安汽车此次增资可以降低CAPSA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能力;支持CAPSA未来 产品投入,补足新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使CAPSA得以可持续发展;提高CAPSA资产 使用效率及产能利用率,进而改善CAPSA经营和财务状况。 DS品牌作为法国车象征和多位总统座驾,具有深厚的法国文化和历史基因,具有 打造高端品牌的基础。长安汽车此次增资有利于加强对中高端品牌的布局,提升长安 汽车品牌溢价能力,助力长安汽车产品向上、品牌向上。 六、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与CAPSA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 易情况。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此次增资事项是公司在充分考虑CAPSA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的 基础上进行的投资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同意将《关于增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资CAPSA有利于降低CAPSA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能力;支持CAPSA未来 产品投入,补足新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使CAPSA得以可持续发展;提高CAPSA资产 使用效率及产能利用率,进而改善CAPSA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东双方同比例增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 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 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 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3、长安汽车与PSA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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