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01-23 19:42:50
发布机构:上风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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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1月5日首
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所有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7年7月4日―2018年1月4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1月17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以下列示的3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余人员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买入股数(股) 卖出股数(股)
1 田国占 2,700 2,700
2 孙涛 13,700 0
3 干其 3,400 3,400
4 刘耿锋 3,000 4,500
5 刘荣亮 6,300 6,300
6 魏兵 16,700 16,700
7 范伟 0 1,948
8 朱士华 14,300 0
9 翁嘉昌 4,600 4,600
10 李传波 0 3,746
11 罗燕军 5,500 3,900
12 熊炜 2,000 2,500
13 王翼鹏 7,300 7,300
14 陈俞筱 1,800 0
15 张伯承 8,500 1,000
16 孙儒伟 9,800 9,800
17 刘国忠 2,300 0
18 戈燕红 5,000 5000
19 郭德音 3,600 0
20 覃书芳 300 300
21 王涛 182,700 168,700
22 王善勋 2,500 4,698
23 李炫祺 24,949 2,000
24 刘侃 10,400 64,349
25 朱象艳 0 10,000
26 谭沛雄 10,400 10,400
27 王贵明 100 0
28 霍亚如 13,200 13,600
29 徐乐华 6,300 6,300
30 孙涛 100 0
31 叶瑞睿 6,100 0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7年7月4
日―2018年1月4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