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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01-26 09:51:08 发布机构:永清环保 我要纠错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7]19242-1号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7]19242-1号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永清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永清环保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永清环保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所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永清环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清环保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5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湖南永清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永旺置业有限公司、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金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12,742,89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49.2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40.9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08.34万元,已于2015年7月28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8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3个银行专项账户,明细如下:华融湘 江银行长沙金星路支行81030309000037162账户、民生银行长沙香樟路支行615266661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浏阳支行431612000018150254266账户。因专户资金使用完毕,截至2017年9 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全部注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无存储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408.34万元,加募集资金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 续费支出后的净额23.13万元后合计金额为31,431.47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 司累计使用金额为31,431.4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 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431.47 32,749.2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431.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7年度 2016年度 37.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5年度 31,393.5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017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集后承诺投资差额 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408.34 31,431.47 31,408.34 31,431.47 23.13 不适用 合计 31,408.34 31,431.47 31,408.34 31,431.47 23.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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