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关于为参股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贴息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1-26 18:35:37
发布机构:京山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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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8-06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贴息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资金委托贷款人民币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不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粤兴三道9号华中科技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B座1层
法定代表人:罗月雄
经营范围:工业智能化测量仪器、机器人视觉系统、系统集成产品、无人机视觉系统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节能环保设备,伺服控制(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注册资本:731.05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30日
股权结构:深圳市慧聚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56%,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1.60%,罗月雄持股20.56%,王建平持股
12.28%。
2.慧大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52,511,044.52 99,701,867.44
负债总额 5,577,913.20 8,751,575.43
净资产 46,933,131.32 90,950,292.01
营业总收入 33,264,860.89 48,251,613.49
利润总额 12,390,015.25 19,802,055.03
净利润 10,341,315.52 18,017,160.69
截至目前为止,慧大成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
三、本次担保的情况
慧大成“三相不平衡调节装置”获2017年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委托全贴息转贷资金项目计划,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财政委《关于下达2017年市科技研发资金委托全转贷项目资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慧大成已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达到初步协议,但同时需慧大成所有股东对上述全贴息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同意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慧大成发放的无息借款资助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慧大成31.6%的股份,经公司审查,慧大成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同时,慧大成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资金委托贷款人民币500万元用于“三项不平衡装置”项目,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2.其他股东担保情况说明:本次担保除本公司(持股31.6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慧大成的其他股东深圳市慧聚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56%)、罗月雄(持股20.56%)和王建平(持股12.28%)也于2018年1月15日出具了担保承诺函,承诺按照其所持慧大成的比例承担本次银行贷款对应的担保责任,即本公司如承担对该笔银行贷款的全部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担保协议》约定比例向其他股东追偿。
3.反担保情况:本次被担保方慧大成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向其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
4.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慧大成是本公司重要的参股公司之一,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武汉武耀安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全部到期解除。除本次担保外,公司还对公司参股公司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9,645.85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对参股公司进行担保,金额为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9%)。加上本次担保,全部担保10,145.85万元(不含已到期),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4%。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