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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关于签署180MWh电力储能电站运营管理合同的公告  

2018-01-28 18:29:13 发布机构:南都电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180MWh电力储能电站运营管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风险提示: 1、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或“乙方”)近期分别与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水泥”)、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友化工”)、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环铜业”)、无锡锡州电磁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州电磁线”)、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药业”)、强强(北京)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强酒店”)以及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酒店”)签署针对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削峰填谷、改善电能质量、有效平抑负荷波动,并实现能源有效利用为目的的储能电站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计容量为180MWh。 三、合作方介绍 (1)合作方一: 公司名称: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徐州工业园区龙泉路128号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孙建成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仓储、销售及售后服务。 公司与中联水泥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中联水泥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2)合作方二: 公司名称: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光前村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0年0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卜启芳 经营范围:液体无水氨、化学肥料、复合(复混)肥料、甲醇、甘氨酸、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上网电能、合成洗衣膏、金属清洗剂、墙体材料制造、销售,甲烷、氢气、一氧化碳生产(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氨水、液态二氧化碳的生产(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及销售,Ⅳ级锅炉安装、改造及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企业管理服务,设备租赁。 公司与禾友化工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禾友化工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3)合作方三: 公司名称: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江苏省太仓市娄东街道江南路33号 注册资本:35,05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徐明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铜管材、铜合金管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与仓环铜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仓环铜业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4)合作方四: 公司名称:无锡锡州电磁线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无锡新区旺庄锡南配套二期C-15号地块 注册资本:6,63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08日 法定代表人:郁伟民 经营范围:电磁线、金属杆、丝、管、电工器材、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 公司与锡州电磁线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锡州电磁线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5)合作方五: 公司名称: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07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岑均达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医药新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公司与豪森药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豪森药业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6)合作方六: 公司名称:强强(北京)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02号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黄聪弟 经营范围:住宿;制售西餐冷荤;制售中餐冷荤;制售咖啡冷热饮;销售酒、饮料、定型包装食品;二次供水;零售烟、雪茄烟;会议服务;企业设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影视策划;市场调查;翻译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洗染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体育用品。 公司与强强酒店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强强酒店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7)合作方七: 公司名称: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唐炜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饭店管理;餐饮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地产咨询;物业及酒店管理咨询、人员培训;健身设施服务;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物业代理;停车场经营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承办房地产展览展示;旅游信息咨询。 公司与国贸酒店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国贸酒店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合作方签署储能电站运营管理合同,项目建设总容量为180MWh,具体如下: 合作方 储能电站规模 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80MWh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40MWh 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4MWh 无锡锡州电磁线有限公司 16MWh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0MWh 强强(北京)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6MWh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MWh 合计 180MWh 上述合作项目主要内容为: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地上安装储能电站系统,并入甲方的内部电网,在谷值及平值时充电,在峰值放电以获取电价差。乙方投资建设本储能电站并获得电价差、分享政府相关的补贴以及相应的增值收益;甲方获得低于国家电网峰值电价或交易电价的用电、分享政府相关的补贴以及相应的增值收益,以此达到合作共享。 (一)储能电站实施方案 1、乙方负责储能电站的投资、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甲方负责项目资产的相关安全工作;乙方拥有储能电站的所有权、独家运营权和管理权,并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组织的补贴,补贴由双方根据约定比例分享。 2、甲方为储能电站项目的实施提供建设所需场地、房屋及电力设施等直至项目的运营期限截止。 3、项目运营期限:项目运营合作期限为储能电站手续完善且无故障试运行满72小时之日起十年,十年后根据储能电站运行状况另行约定。 4、运营合作方式:甲、乙方约定以国家电网给予甲方的峰、谷、平电价为结算依据。购电:乙方在谷值或平值,以相应的电价向甲方购电;售电:乙方在峰值时向甲方售电;以每个自然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 5、项目的变更及改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电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如甲方对节电服务或类似项目有新的需求,则乙方对新服务或项目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投资和建设权。 (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场所能够满足储能电站的建设、安装和运营所需条件,同时实施合理的安保措施并协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以保证电站安全运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优先使用完储能电站的电量并及时向乙方支付节电效益分享额;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的,甲方应当协助。 2、乙方应保证与储能电站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要求,保证与储能电站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乙方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同意、批准或备案。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 1、甲乙双方需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双方将按照约定给予赔偿。 2、合同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方能生效。 3、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合作运营期满之日。 4、保密条款:双方就各自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方案、商务条款等要严格保密,负有保密义务。如因法律及监管机构要求确需对外披露的,需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储能在能源结构变革中的重要性日趋凸显,商业机会日渐成熟,市场空间巨大。2017年10月我国正式下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通过储能应用示范,形成产业规模,加快突破储能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促进储能的规模化应用;2018年1月南方电网监管局发布《南方区域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管理,储能电站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按其提供充电调峰服务统计,对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0.05万元/兆瓦时。 各类关于储能发展指导意见的下达及部分价格机制的形成,说明在我国,储能的市场主体地位及其在能源结构转型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政策的导向性及可操作性也更加明确,将加快促进储能的市场化发展。 2、公司自2016年起,以“投资+运营”的模式推进储能系统商用化应用,2017年加速推进项目落地并已逐渐形成较大规模。截至目前,公司储能电站签约总规模已超过2000MWh,投运规模超过400MWh。 随着签约项目的陆续建设与投运,公司对多种应用场景下的用户需求具备了更深刻的理解,积累了丰富的建设与管理经验,进一步强化了行业领先优势,为今后在该领域的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随着公司储能电站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对电力系统的价值也更加显现。 公司将基于现有的完整产业链,继续迭代现有解决方案,扩大成本优势,更加迅速地推进项目拓展,加速提升丰富能源互联网运营管理平台的各项功能,在现有储能电站削峰填谷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开展后续电力增值服务,实现更大价值。 4、本次签署的180MWh储能电站预计总投资约23,000万元。该批项目完成建设及投入运营后,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 1、本合同暂不涉及具体的交易具体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签署的上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 九、备查文件 1、《储能电站投资运营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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