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74:创业环保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8-02-02 18:11:21
发布机构:创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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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74 股票简称: 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18-007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三级全
资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首公司”)自 2015 年 10 月起
运营界首市污水处理委托运营 PPP 项目(以下简称“该委托运营项目”)。2017
年 11 月,界首市政府计划对该委托运营项目中部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下
简称“该项目”或“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实施特许经营,并同意由界首
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特许经营该项目。
该项目总规模为 7.5 万立方米/日,总投资约人民币 27,994.55 万元,其中
30%(约人民币 8,400 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由界首公司唯一股东阜阳创业水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解决,剩余的 70%计划由
项目贷款解决。阜阳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鉴于阜阳公司目前不具备向界首公司增资的条件,本公司拟先行向阜阳公司
增资人民币 8,400 万元,再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 8,400 万元。 增资
完成后,阜阳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71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110 万元,
界首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900 万元。阜阳公司仍为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界首公司仍为阜阳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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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议案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本次对阜阳公司的增资资金人民币 8,400 万元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待完
成后,再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 8,400 万元。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持有阜阳公司 100%股权,阜阳公司持有界首公司 100%
股权; 本次增资后, 阜阳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71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9,110
万元,界首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900 万元, 本公司仍持
有阜阳公司 100%股权;阜阳公司仍持有界首公司 100%股权。
3. 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阜阳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0,641 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21,264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9,377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6,275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057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687
万元。截至 2017 年 11 月底,未经审计的阜阳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2,202 万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2,824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9,378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
币 7,438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8,89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132 万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界首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968 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310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658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658 万元;
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78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4 万元。截至 2017
年 11 月底,未经审计的界首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6,874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
币 139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6,735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6,735 万元; 营业收
入为人民币 54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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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向阜阳公司增资,主要用于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事宜, 由界
首公司投资建设实施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阜阳公司与界首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员会就该项目进行了多次磋商, 并拟签署《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首批
存量和增量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 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中首批实施特许经营的存量项
目和增量项目,包括合计规模 7.5 万吨污水处理厂及 3.3KM 的污水管网。存量项
目由界首公司以 TOT 模式收购,增量项目由界首公司以 BOT 模式实施。
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27,994.55 万元,其中存量资产为人民币 6,171.79
万元,增量资产为人民币 21,822.76 万元。
该项目特许经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 0.5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该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界首公司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及污水管网设施服务
费。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影响
本公司本次向阜阳公司增资人民币 8,400 万元,主要用于阜阳公司向界首公
司增资事宜,由界首公司投资建设实施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首批存量和增量项
目。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界首公司仍按照原委托运营协议执行,对本公司收入不
产生不利影响;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各子项目的出水水质标准提高,符合社会日
益关注的环保要求,有利于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有利于增加本公司营业收入,同时有利于本公司增加水务业务处理规模,扩大市
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本公司在水务市场的影响。
本次增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对本公司财务情况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