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05 20:50:22
发布机构:*ST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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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4日至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建南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
人,代表股份89,54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57%。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62,717,75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825,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883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19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91%。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建南先生、谢昶先生、刘明坤女士、齐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何建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350,10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6,100票。
表决结果:何建南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何建南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2、选举谢昶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350,10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00票。
表决结果:谢昶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谢昶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3、选举刘明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350,001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票。
表决结果:刘明坤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刘明坤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4、选举齐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350,001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票。
表决结果:齐悦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齐悦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蔡乐华先生、王社坤先生、余关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蔡乐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5,623,30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2,273,300
票。
表决结果:蔡乐华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蔡乐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2、选举王社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668,80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18,800票。
表决结果:王社坤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王社坤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3、选举余关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3,668,80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18,800票。
表决结果:余关健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余关健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铁财先生、蔡武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学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何铁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83,691,80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41,800票。
表决结果:何铁财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何铁财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2、选举蔡武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83,668,800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18,800票。
表决结果:蔡武波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蔡武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和楼童琳雯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